关于继续做好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 标杆党支部创建和“四强”党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04 09:20:23  发布人:





关于继续做好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

标杆党支部创建和“四强”党支部评选工作


各直属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推动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根据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决定继续创建一批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并在标杆党支部中优中选优,评选一批“四强”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一次、市委五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通过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创建评选活动,营造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的创优争先氛围,推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周口加快发展、高质量崛起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创建范围

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创建范围为市直及驻周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其中已经是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的需进行复审;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范围为已经被命名为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的支部。

三、评定标准

以《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为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示范引领。

《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参照2020年10月下发的《关于上报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的通知》(周直发〔2020〕21号)所附评定细则,另需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标杆党支部评审内容,具体包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方案、意见制定及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学习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创新载体方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四史”学习情况,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方法步骤

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创建和“四强”党支部的评定按照“支部自评、机关党委评审、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市直机关工委验收”的程序进行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标准,抓好活动开展

(一)支部自评。党支部对照《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认真进行总结自评,以书面报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创建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或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的申请,其中申报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的基层支部为已经被命名为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的支部。

(二)机关党委评审。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成立评审组(直属总支、支部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采取实地察看、核查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基层党支部进行全面审核,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评审,确定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和“四强”党支部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名单结果报送单位党组(党委),并向基层支部反馈。

(三)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机关党委报告的拟推荐名单,组织考核组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复核,确定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推荐名单和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推荐名单,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申报表》、《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申报表》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四)市直机关工委验收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人员结合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交流询问等方式,《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对已命名的标杆党支部和新申报的标杆党支部、“四强”党支部进行复审和验收评分。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市直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创建的重要意义,把标杆党支部和“四强”党支部创建作为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创建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把创建要求贯穿支部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二)明确重点确保实效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和“四强”党支部创建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四强”党支部是第一次进行创建评比,基层党组织要对照《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和《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压实责任,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创建,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确保创建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创新实践和优秀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晋位争先、规范达标的浓厚氛围,积聚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正能量。

附件:1.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申报表

2.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申报表

3.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


系 人:耿志国

联系电话:8286885



                   中共周口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


党员人数


自评得分


联系方式


对照《市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标杆党支部评定细则》,简要概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工作实效,做到言简意赅,事例详实,避免空话套话。

支部书记(签字):

  月   日

机关党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党组(党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市直机关工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单位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市直机关“四强”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


党员人数


自评得分


联系方式


对照《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简要概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支部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做到言简意赅,事例详实,避免空话套话。

支部书记(签字):

  月   日

机关党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党组(党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市直机关工委意见




(签章)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单位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各留存一份。

附件3

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评定细则

项目

建设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治  功  能  强

政治引领有力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做到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落实。

7 分

1.支部集中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通过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强管好意识形态阵地,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1.支部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单位主管主办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意识形态教育内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力,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重大方针政策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执行有力的得1分。3.支部所在单位(部门)工作完成出色,业绩突出的得1分。

理论学习深化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

8

1.制定有年度学习计划的得1分,无计划的扣1分。2.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一年不少于24次的得2分,少于24次得1分,低于20次的不得分。

2.把党章党规知识纳入学习内容。

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学习的得1分,未学习不得分。

3.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重大会议精神。

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重大会议精神的得2分,学习不及时、不全面的扣1分,未学习的不得分。

4.充分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1.支部党员按规定完成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的得1分,未完成的不得分。2.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全员参与、活跃度高的得1分,“学习强国”参与率低的不得分。

治 功 能 强

组织生活严肃

1.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


10分

按要求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并达到次数要求的得3分,每少一次扣0.5分。“三会一课”记录不齐全,资料归档不规范的扣1分,支部书记未上党课的扣1分。

2.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主题党日活动达到次数要求的得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资料完整、规范的得2分,资料留存不规范的扣0.5分,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不得分。

4.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也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党支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

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的得2分,全年开展1次得1分,未开展谈心谈话的不得分。

 部  班  子  强

班子团结和谐

1.支委会各委员分工明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所负责的党内工作和业务工作。

3 分

1.支委委员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各支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所负责的党内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得1分。2.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支部重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的得1分。

2.各支委委员工作上相互配合,生活上关心关爱,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班子团结。

支部书记威望高、能力强,支委成员团结和谐的得1分。

责任落实有力


1.党支部书记带头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支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10分

1.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得1分。2.支部书记深入调查研究党建问题的得2分。3.支部书记工作思路清晰,着力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得1分4.支委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得1分。

2.严格落实“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和“三直联”党建联系服务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1.严格落实“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并能提供文件资料的得2分。2.严格落实“三直联”党建联系服务制度,并能提供台账记录的得2分。3.建立符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的党建责任体系的得1分。

 部  班  子  强  

组织设置 规范

1.支部设置合理。

7 分

1.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支部委员设置合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支部书记由本单位(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人数较多的基层党支部,按照规定设立党小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选举程序规范。

支委会及支委委员(含支部书记、副书记)按规程序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部门党组(党委)批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支委班子健全。

1.支委会按期换届、及时增补委员的得2分,委员出现空缺影响到工作而未及时增补的扣1分。2.支部书记、副书记出缺时及时增补的得1分。

3.应换届而未换届超过1年的扣2分。

 员  队  伍  强

能力素质过硬

1.党员队伍政治素质高,团结同事,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7 分

1.支部党员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笔记齐全的得1分。2.支部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得2分。3.“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党员参与率高的得1分。

2.党员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和市委重大攻坚任务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支部党员因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受到本单位或上级表彰的得1分。2.支部党员在本单位和市委重大攻坚任务中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典型作用的得2分。

党员管理有力

1.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业务知识培训、技能比武等形式全面提升党员素质能力,党员学习不少于36学时。

6 分

1.利用支部集中学习、青年理论学习组常态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得1分。2.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竞赛,业务比武等活动提升支部党员业务能力的得1分。

2.按规定缴纳党费。

1.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党费证填写规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积极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

1.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支部党员工作和思想状况,并帮助党员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的得1分。2.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正常运行的得1分。3.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在节假日关键节点进行廉政提醒的得1分。

 员  队  伍  强

发展党员规范

1.发展党员符合规定程序。


7 分

制订党员年度发展计划,坚持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程序的得3分。

2.发展党员的档案完善。

1.党员档案齐全的得3分。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全程纪实表、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的得1分。


3.无违规发展党员现象。


有违规发展党员现象的此项不得分。


 用  发  挥  强


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4 分

1.查看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得3分。2.查看党建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坚持做到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的得4分。

2.创新方式方法,在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中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保障作用。

1.支委班子成员深入调研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问题,并有调研成果的得2分。2.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组建临时党支部、党员突击队,划定党员责任区等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保障作用的得3分。3.业务工作受到省、市和上级部门表彰的得2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三标”活动、“六增”行动。

14分

1.及时学习贯彻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得1分。2.所在单位、部门开展“三标”活动、“六增”行动,有通知、计划、方案,并严格落实的得3分。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1.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深入、具体,资料规范、齐全的得2分。2.“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贴实际,取得实效,得到群众认可的得2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形式、效果不明显的不得分。

3.在灾后重建、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万人助万企”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结合单位业务职能,在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万人助万企”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等市委中心工作中通过创设党员先锋岗、服务群众标兵,划定党员责任区,组织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担当作为的得3分。2.党组织或个人在市委中心工作中因表现突出受到省委表彰的得3分,市委表彰的得2分,受到市级部门表彰的得1分。

作作  用

用 发  挥  强



建立健全引领保障机制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业务发展、推进中心工作、落实重大任务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机制,使党旗高高飘扬在基层一线。

7 分

1.建立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有较为完善的督促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并有效运行的得4分。2.建立重大任务、市委中心工作基层党组织响应机制,并能在第一时间发挥党组织保障引领作用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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