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统战部设有组织科统战科

组织科工作职责

1、做好党内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专题党内教育活动,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    

2、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各学院、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检查督查检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    

3、协助做好校内各总支(机关党委)建设,指导完成校内各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4、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做好党内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    

5、负责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对象的预审、审批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6、负责全校党员信息库的管理,做好党内统计和报表上报工作,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7、做好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8、负责出席全国和全省、市“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参与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9、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和检验培训效果,完善课程设置,规范学制和班次,选购教材,轮训和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党性修养。    

10、负责党校必需的经费、教材、图书资料、教学设备等办学设施的管理。    

11、选聘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12、协同组织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5、围绕国际、国内社会、学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调查。    

13、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统战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 加强新时代党的统战理论宣传教育,在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做好学校各项统战工作。

2、负责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留归人员等统战团体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引领,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他们的思想状况。

3、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留归人员等基层组织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等活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4、协助做好各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留归人员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与任用工作。

5、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留归人员,关心和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反映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做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留归人员基层组织和个人的信息登记、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7、做好上级有关统战文件的精神传达、文件保存及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8、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加强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宣传教育,在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学校各项民族宗教工作。

9、了解、掌握学校少数民族师生情况,指导二级党组织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10、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师生信教情况,指导二级党组织做好信教师生的摸排、甄别、登记和教育转化工作。

11、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关心少数民族师生的生活工作,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师生的困难,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12、协助二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做好宗教“双防”工作,协调解决宗教重大事件或事端,防范宗教渗透,杜绝校园传教。

13、做好上级有关民族宗教文件的精神传达、文件保存及有关资料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