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定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1-16 16:26:14  发布人:

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定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标准、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工作。

20201113

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定方案

根据《全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安排,决定在全省高校首批评定200个省级样板党支部,并据此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立德树人贯穿到党支部工作全过程,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师生、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定领导小组,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何秀敏为组长,负责终审评定工作;设立综合评审委员会,成员为各实地评审专家组组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综合评定工作;组建实地评审专家组,负责实地评定工作。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定办法

实行高校自评推荐、专家实地评定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1.自评推荐。各高校在校级样板党支部创建的基础上,依据《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分细则》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450分以上的,在分配名额限额内,按照自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上报。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少报或者弃权不报,不得超额上报。上报材料(包括省级样板党支部自评报告、省级样板党支部申报表、省级样板党支部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学校党委章)于1122EMS邮寄至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D725B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wzgc@126.com,联系人:李志广、林万成,联系电话:0371-69691985

2.实地评估。实地评审专家组赴学校实地考察,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等途径,深入一线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察评定。

3.综合考评。综合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自评情况、专家组实地考评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以及党支部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的政治表现等,对参评样板党支部进行综合研判、提出评定意见,报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定领导小组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①非校级样板党支部。②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完成不满一年的。③党支部所在单位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和重大问题。④党支部所在单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事件。⑤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四、评估结果使用

1.确定为省级样板党支部的单位,省委高校工委授予“河南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荣誉称号,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学校党委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支持。

2.省委高校工委将推荐省级样板党支部参与争创“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并对创建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在全省高校进行推广,充分发挥省级样板党支部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对评选出的省级样板党支部,高校党委要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切实发挥好评定的导向作用。

4.对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授予“省级样板党支部”称号后,发生上述5种不得申报情况之一的,在省委高校工委不定期组织抽查中发现有不达标的,撤销荣誉称号。

附件:1.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评分细则

2.全省高校省级样板党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3.“省级样板党支部”申报表

4.“省级样板党支部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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