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有干劲
习近平同志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党支部书记身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只有精神状态高昂,始终保持一股敢想敢干、敢于担当的精气神,才能不避艰险、不怕困难、积极探索,切实发挥好“领头羊”作用,真正做好基层工作。在工作中鼓足干劲,需要党支部书记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扑下身子抓党建,下大气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党支部书记,必须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手的山芋,积极创新扶贫思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会干事
这直接体现党支部书记的能力水平,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所在。党支部书记会干事,首先要着力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努力提升思想理论素养,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做群众工作本领。目前,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上是好的,大多数党支部书记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能够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但也有少数党支部书记眼高手低,存在小事不愿干、大事不会干、急事不能干、难事不善干的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强化问题意识,增长干事本领,在真抓实干中克服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锻炼成为会干事、能干成事的“狮子型”干部。
作风正派
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党支部书记作风正派,对于密切党群关系、改善干群关系、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作风建设绝非小事。党支部书记要在党员、群众中赢得威信,必须作风正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谋划事业、推动工作,而不能好高骛远、脱离实际,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要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工作,多解群众燃眉之急,将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上,这样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
基层党支部书记办事公道最能展现党的良好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办事公道,要求党支部书记必须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带头遵纪守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这就要始终坚守党性、秉公用权,严格按照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决不能恃权自重、办事不公,而要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18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团结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为培养选拔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指明了正确方向,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
标题:基层组织任期为什么要从3年改为5年
时间:2019-1-24
内容: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本次修改是与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关于基层组织的任期规定是一致的。至此,基层党的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期均实现了从3年到5年的更改。
今天,带您一起来了解基层组织任期为什么要从3年改为5年。
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与群众的联系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在城市主要指的是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在农村主要是指村支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都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无论是在历史脉络下还是在实践中,它们都在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组织任期从3年改为5年,主要是从以下方面来考虑的:
首先,有利于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以农村地区为例,尽管绝大多数村庄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建立了村委会,1987年在全国试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政策上的任期规定都是3年。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地方的村民选举并不严格,任期也不是很稳定。村干部的产生受到基层党委政府的有效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的稳定性客观上是比较好的。有作为的村干部,往往可以连续干几十年。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明星村,几乎所有带头人都是几十年的“老干部”,有些甚至是从人民公社时代延续下来的干部。但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后,尤其是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各地的村委会选举越来越强调“扩大民主”,普遍采用海选的制度设计,并着力排除基层政权的干预,导致的结果是选举越来越激烈。较短的任期虽可以让群众多享受民主权利,但由此产生的村干部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却愈发普遍。由于任期比较短,村干部在有限的任期内难以有所作为,部分地区甚至形成了“一年熟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现象。
其次,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治理周期。当前,县乡两级的党政机构及人大代表任期都是5年,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期改为5年,有利于实现同步换届。这看似是一件小事,却很能影响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基层组织换届选举过于频繁和复杂,不仅增加治理成本,也会因为和乡镇换届不同步,会加大“乡政”“村治”之间的缝隙。在基层治理实践中,一条重要的工作主线是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村“两委”带头人密切配合,如果不同步,或换届太频繁,两者之间就很难形成工作默契。各级治理主体同步换届,就会形成较为稳定的治理周期,让工作可以有计划地进行,提高工作的连续性。
再次,有利于提高治理实效。过去一段时间,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是不断完善和扩大基层民主。无疑,这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真正实现了民主权利。但在实践中,片面强调基层民主,已经威胁到了基层治理的实效性。一方面危及党的执政基础。相当一段时间,“两委”矛盾演变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要矛盾。其根源在于,在实施村民自治后,由于片面强调民主选举的合法性,党的领导这一原则被忽视,导致村支书和村主任在基层组织中的地位长期得不到清晰认定。基层普遍存在“书记大还是主任大”的疑问。这个问题,直到党的十八大以后才逐渐得到解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是激化了村庄矛盾。在农村,不受控制的海选在客观上激活了村庄内的派系斗争,也出现了贿选等现象,基层民主有异化的危险。无节制的竞争性选举实际上是在破坏村庄的稳定和团结,这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向反其道而行之。基层组织任期延长,有利于凝聚“两委”工作合力,激发农村社会的内在活力,推动实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