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宗教知识应知应会
日期:2020-09-15 16:39:18  发布人:

领导干部宗教知识应知应会

 

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3.我国宗教的主要特征:即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5.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对执政党来说它不是个人的私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6.党的十九大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

7.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多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民族工作的“八个坚持”

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靠各民族共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9.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20159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指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

10.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11.民族关系基本知识

①“三和”: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②“三交”:交往、交流、交融。

③“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④“四共”: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⑤“五个认同”: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⑥“六个相互”: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12.如何对待共产党员信教问题: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

1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14.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15.高校如何抵御宗教渗透

要建立抵御宗教渗透的严密防线,牢牢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落实好《宪法》、《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渗透。要加强校内外制度建设,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进一步提高抵御利用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能力。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加强对高校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接受境外资助和个人资助等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监管,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高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

16.什么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一是宗教活动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宗教活动要严格按照宗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宗教习惯开展。

17.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

严禁在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严禁宗教教职人员在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讲授宗教课程、开设讲座。严禁国民教育各级各类师生在学校中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及穿戴、佩戴带有宗教极端色彩的服饰标志。坚决阻止校外人士利用学校讲坛、课堂宣传宗教思想,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宗教宣传或带领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或实践活动。在尊重学生民族风俗的前提下,明确反对、制止学生在校园内组织、参加涉及宗教的任何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把精力集中到学业学习上来。

18.邪教的本质: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

19.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

20.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

各高校要对在校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的新课程方案,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指导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教育,渗透到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二是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之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避免学生因精神生活枯燥、文体活动缺乏而受到宗教的诱惑。要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建设一批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站,更加积极主动、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宣传,丰富学生的网上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优势,注重依托班级、学生社团等组织形式,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用优秀文化和科学精神占领校园精神文化阵地。

21.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2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23.做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

24.如何对待共产党员信教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中组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宗教信仰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信教党员的处理,要区别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对于丧失共产主义信念,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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